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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外遇起訴離婚怎麼辦?

離婚 閱讀(3.04W)

丈夫外遇起訴離婚怎麼辦?

夫妻雙方離婚會有各種各樣的原因,其中就包括了一方外遇。在實踐中,由於一方有外遇而向另一半提出離婚的情形並不少見。有些丈夫有了外遇,會向妻子提出離婚,這時,妻子應怎麼應對呢?今天,本站小編就和大家一起探討一下丈夫外遇起訴離婚怎麼辦這個話題。?

一、丈夫外遇起訴離婚怎麼辦?

丈夫出軌要離婚,如果妻子對他還有感情,並願意不計較,可以不同意離婚,如果妻子不同意,丈夫是無法和妻子協議離婚的,只能採取起訴離婚的方式。但是在起訴離婚中,由於丈夫是過錯方,妻子也可以不同意離婚,並證明與丈夫感情沒有破裂,通常這種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是不會叛離的。

當然,如果妻子願意離婚,那就更簡單了,可以和丈夫協議離婚,丈夫是過錯方,因此在分割財產時,妻子可以要求多分財產,或者要求獲得精神賠償。如果丈夫採取起訴離婚,妻子可以儘量多收集丈夫的出軌證據,證明他是婚姻中的過錯方,這樣在財產分割上可以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利益。

二、丈夫外遇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婚姻法》對離婚時財產分配原則

1、《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 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婚姻法》對有過錯一方導致離婚的相關規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

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兩種情況,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會判決在離婚中有精神損害賠償的,除非是因爲有家庭暴力、遺棄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導致離婚,不會支援精神損害賠償,只會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照顧無過錯方而已。

即使支援精神損害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精神損害賠償最高5萬,而且法院一般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和負擔能力等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具體賠償數額沒有明確量化標準,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過1萬元。

在現實中,許多人都會面臨丈夫外遇起訴離婚怎麼辦這樣的問題。如果丈夫因爲外遇提出離婚的,妻子應積極蒐集丈夫有外遇的證據,如果有充足的證據可以表明丈夫在婚內出軌,則可以認定丈夫爲過錯方。妻子離婚時可以要求法院在分割財產時少分或者不分給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