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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哺乳期 | 夫妻能夠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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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哺乳期 夫妻能夠離婚嗎

一、孩子在哺乳期,夫妻能夠離婚嗎?

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由此可見,夫妻對於是否離婚是有自由選擇權的。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原則上講,要是孩子還處於哺乳期,即女方在分娩後一年內的,此時男方是不得提出離婚要求的。當然,現實中還是存在例外情況的,比如女方提出離婚的或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因此即使孩子還處於哺乳期,夫妻也是能夠離婚的。

二、哺乳期的孩子撫養權歸屬如何確定?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

對不需要進行母乳餵養的子女的撫養權的處理原則爲: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

1、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孩子尚在哺乳期,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但女方不同意離婚的,男方不得提出離婚,除非是女方先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否則,男方在孩子哺乳期提出離婚,法院不予以受理。

以上內容就是有關哺乳期能否離婚的全部內容了,夫妻結婚不易,雙方不要因爲一點小摩擦就貿然離婚,這樣對孩子的成長有着很大的不良影響。如果您還想要了解其他的相關內容,請登入本站官方網站進行諮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爲您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