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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給父母的錢算共同財產嗎

離婚 閱讀(1.36W)

如果是惡意轉移財產給父母的錢,則該轉移行爲無效,該筆錢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給父母的錢,數額較小且雙方同意的,那麼應該屬於對老人的孝心,這部分錢應該屬於雙方正常的生活開支,不能認定爲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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