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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在生病期間可以提出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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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妻子在生病期間可以提出離婚嗎?

妻子在生病期間可以提出離婚嗎?

妻子在生病期間可以提出離婚。

1、老婆生病了,可以離婚。

2、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結婚自願、離婚自由。任何人都有權利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結婚、離婚。

3、夫妻一方生病的情況下,可以雙方協商離婚,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如果僅一方欲離婚,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

4、但是,如果妻子所生病是精神疾病,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則丈夫不能欺騙其辦理離婚登記。這種情況下,丈夫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

5、另外,對於夫妻一方生病的,在離婚時,另一方要給予其適當的經濟幫助。或者在分配財產,給予妻子適當多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一方起訴離婚要哪些材料

1、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覈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自由戀愛、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再婚、復婚等的證明材料。

(2)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鑑定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法院判決等材料。

(3)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分居協議等材料;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雙方家庭之間有過激烈衝突的,提供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材料等。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完稅證明,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6)需要經濟補償的,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7)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材料。

婚姻不僅是兩個人的事,更是兩個家庭的事,婚姻關係中最讓人羨慕的就是能夠有福同享,有難也能夠同當的,畢竟結婚是兩個人相愛才會在一起的,如果遇到一點困難就放棄,豈不是對自己和對方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爲,當然如果有一方生病了,是可以離婚的,但建議適當的給予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