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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軍婚的行爲包括哪些

家事糾紛 閱讀(1.32W)
破壞軍婚的行爲包括哪些
破壞軍婚,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者同居的行爲。破壞軍婚的行爲同普通破壞婚姻的行爲本質上沒有區別。只是因爲軍人具有保衛國家領土主權完整的特殊性,因此單獨列出,對其進行特殊的保護。破壞軍婚的類型有重婚型、同居型和通姦型,下面具體給大家介紹這幾種類型:
(一)重婚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騙取結婚的;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在其他人眼中也認爲是夫妻關係的。
(二)同居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卻較長時間公開地或祕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這種關係不僅以不正當的兩性關係爲基礎,往往伴隨經濟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關係。
(三)通姦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長期通姦,情節惡劣的。破壞軍婚行爲影響軍人夫妻感情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