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法規>

非法監控別人什麼行爲?

婚姻家庭法規 閱讀(1.51W)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偷窺、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信號的,構成“發現及泄露別人隱私罪”,處1年以上4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侵犯隱私,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包括賠償責任。

非法監控別人什麼行爲?

如果導致其嚴重後果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

1、《刑法》有如下關於侵犯隱私權的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隱匿、譭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3、《治安管理處罰法》也規定:偷窺、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4、現下,有人喜歡“撬開”他人的網絡空間、電子郵箱,獲取隱私圖片、視頻在網上傳播,其中不乏淫穢、圖片,但這樣的行爲很可能涉及更加嚴厲的刑事犯罪,即傳播淫穢物品罪、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等。

國家安全法》第二十一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非法持有、 使用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

第二十九條 對非法持有屬於國家祕密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 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專用間諜器材的,國家安全機關可以依法對其人身、物品、住處和其他有關的地方進行搜查;對其非法持有的 屬於國家祕密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專用 間諜器材予以沒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隱私權是我們極爲重要的一項權利,因此我們一定要注意相關隱私權的保護的問題,如果有侵犯自己隱私的情況要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