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家庭暴力>

家暴警察局不管該怎麼辦?

家庭暴力 閱讀(1.2W)

一、家暴警察局不管該怎麼辦?

家暴警察局不管該怎麼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當事人因家暴向公安機關報案後,公安機關不處理的,受害人可以向村委會、居委會救助,也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或者向公安機關申請複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條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爲,有權及時勸阻。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爲申請。

二、實施家暴會涉及哪些罪?

實際中,一方經常家暴,實施的家庭暴力包括身體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不管實施哪種暴力,都可能構成犯罪。

具體的,實施家暴可能會構成以下犯罪:

(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一方想要離婚,另一方不肯離婚,不願意離婚的一方使用暴力威脅恐嚇對方,阻撓對方解除婚姻關係的,即可以認定爲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二)虐待罪

比如一方對另一方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進行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即可以認定爲虐待罪。

(三)故意傷害罪

實際中,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時,會對另一方動手,即實施身體暴力,毆打、用力拉扯對方致使身體出現傷害的,如果已經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那麼即可能被認定爲故意傷害罪。

(四)故意殺人罪

一方實施家暴,故意毆打另一方致死的,如果確定有殺人的故意,該行爲人可以認定爲故意殺人罪。

(五)侮辱罪

比如在公共場所,實施暴力貶損他人人格,可以構成侮辱罪。

不過,被實施家暴造成相應傷害,是否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侮辱罪,情況不嚴重的話,需要告訴才處理,並確認犯罪。

實施家暴是一種非常嚴重的行爲,可能會涉及到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和虐待罪等,都會有不同的刑罰。當遭遇家庭暴力的時候,一定要報警處理,警察局不受理的話可以向人民法院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