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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起訴離婚財產如何保護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1.83W)

一、一般起訴離婚財產如何保護

一般起訴離婚財產如何保護

起訴離婚財產保護可以透過以下幾種辦法:

(1)蒐集夫妻共同財產憑證:儲存家中存摺卡號、工資卡號、股票、基金賬號等財產線索,將這些單據複印留底。對房產證、購車協議這種大額不動產,儘量儲存原件,如果不能,也要妥善地保管複印件

(2)諮詢專業律師:請一個婚姻方面的專業律師,如實陳述家庭財產狀況,採納專業的指導意見。如果夫妻雙方能夠和平地籤一份協議書,分割一下共同財產,去婚姻登記機關辦個簡單的手續,自然是最好的。如果雙方對財產分割的問題很難達成一致,請專業律師代理並及時採取法律措施就很有必要。

(3)必要時申請凍結財產:發現對方已經在開始轉移財產,要採取主動,請律師在提起訴訟之前,對方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申請財產保全,凍結房產、汽車、存款帳戶、股票帳戶等。當所有財產凍結以後,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這部分財產會依法分割。對於財產分割和後期的執行而言,這都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

《民法典》對於夫妻共有財產有明確約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針對以上財產,夫妻對其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夫妻財產分配標準有什麼

夫妻財產分配標準:

1、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當優先適用夫妻的書面約定。

2、夫妻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民法典》的規定分割。

3、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標準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雙方起訴離婚,可以透過申請財產保全來保護財產。夫妻離婚財產分配應先根據夫妻雙方的約定進行,如果沒有明確的約定的話,一般根據《民法典》進行處理。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有:夫妻雙方的工資和獎金、以及生產經營的相關收入。如果雙方共同支付了房產款項的話,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