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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不繼承遺產就沒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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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不繼承遺產就沒有繼承權

一、多久不繼承遺產就沒有繼承權

一般情況下,遺產繼承沒有時間限制,所以遺產多久不繼承都不會失去繼承權。但是如果是受遺贈的,則受遺贈人沒有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做出接收遺贈的表示的,則視爲放棄受遺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爲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爲放棄受遺贈。

二、沒繼承遺產需要償還債務嗎

沒繼承遺產不用清償債務。繼承人只在其繼承的範圍內承擔償還義務,如果沒有繼承任何財產,則無需替被繼承人償還任何債務。若繼承財產但該債務超出了其繼承的價值部分,繼承人可以不用償還超出範圍的部分,但其繼承的財產需先進行債務的償還。遺產繼承人在繼承遺產後應清償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但清償數額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爲限。債務超出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可以選擇自願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爲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綜上可知,不繼承遺一般不需要還被繼承人的債務。根據相關規定,借款人死亡後,如屬夫妻共同債務,則其配偶有義務償還;未發生繼承的,則在借款人的遺產中償還;如已發生繼承的,則其繼承人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償還,若放棄繼承則無需承擔。在這種情況下,繼承人個人無義務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但自願償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