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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簽訂了可以反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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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簽訂了可以反悔嗎

一、離婚協議簽訂了可以反悔嗎

簽訂離婚協議書後符合一定情形可以反悔,當事人對離婚協議可以反悔的情形包括:

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買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買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時,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一方在協議離婚後發現上述情況,可以自發現之次日起計算,在2年內可以起訴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原告需要證明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反悔才能被法院支援。

3、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對方是法定婚姻過錯方爲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援。

4、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爲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離婚協議書反悔後怎麼辦?

1、對離婚這一決定反悔,不能向法院起訴

如果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的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登記,領取了《離婚證》的其婚姻關係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當然,如果雙方願意,可以辦理復婚手續。

2、因財產分割而對離婚協議書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訴

如果協議離婚後,對於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可以在協議離婚後1年內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但是隻有訂立了《離婚協議書》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纔會依法判決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否則將會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對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援。

3、因《離婚協議書》沒有約定的事項而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訴

如果探視時間、子女姓氏問題等,可以向法院起訴,提出自己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會依據法律作出判決。

4、因對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等事項對離婚協議書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訴

如果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的財產的行爲,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在此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該起訴的權力只能在發現上述行爲之日起2年內行使。

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所簽訂的離婚協議,一般在雙方正式離婚以後就會生效,離婚協議簽訂以後,在正式生效後是不能夠反悔的,但是如果簽訂離婚協議後發現對方有轉移財產的行爲,那麼可以反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