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案例>

產品質量侵權責任時無過錯責任是什麼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1.62W)

一、產品質量侵權責任時無過錯責任是什麼

產品質量侵權責任時無過錯責任是什麼

產品責任糾紛適用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

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歸責原則中的一個特殊原則, 顧名思義是指對造成他人的損害雖然沒有過錯,但與造成損害原因有關的人也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案件民法通則明文規定的,其中產品缺陷致人損害是最典型的案件之一。因此在上述風險事件中壹精公司將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自己的產品沒有缺陷才能免於賠償。

我國《產品質量法》規定了三種免責事由生產者能夠證明有其一的, 則無須承擔責任∶ 一是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二是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是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存在的。

二、侵權訴訟的舉證責任有什麼

在侵權訴訟當中按照以下內容承擔舉證責任:

(一)因新產品製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由製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其產品製造方法不同於專利方法承擔舉證責任;

(二)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三)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

(四)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其無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五)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六)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

(七)因共同危險行爲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實施危險行爲的人就其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

(八)因醫療行爲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產品質量侵權責任中的無過錯責任指的是在產品侵權案件當中,當事人與損害無關,但是與造成損害的原因有關,那麼當事人依然需要承擔相關的民事責任。無過錯責任一般適用於產品缺陷導致使用者損害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