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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完婚彩禮老丈人不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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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完婚彩禮老丈人不還怎麼辦?

兩個人結婚,女方家要的彩禮齊納,應該給女方拿着,而且大多數女方父母也不會要這筆錢。彩禮呢又可以稱之爲“聘禮”,就是結婚前男方給女方家裏的錢或者是物品,本意是感謝女方父母把這麼多年的女兒養大成人,細心培養的意思。

不予返還彩禮的情形有

1、結婚後應該是規女方所有的的,是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的。結婚彩禮通常情況下是指結婚前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具有贈與性質,所以一般被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的可能相對較小。彩禮是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

2、“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的情形,應做限制性的解釋。該情形是指給付彩禮的一方婚前舉債給付、婚後無經濟來源償還債務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財產給付、婚後無固定經濟來源、依靠自己的力量無法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確定“生活困難”需根據給付彩禮的數額、給付人的生活來源、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目前可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合理確定。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形,但是已經共同生活兩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一般不予支援。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綜上所述,一般父母會把彩禮錢直接給自己女兒,男方也會直接把這筆錢交給喜娘。這種的就是比較直接了。父母爲了讓新人有一個相對比較富裕的生活,會將錢交給自己的女兒讓她自由分配,這種的處理方式在我國也是比較常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