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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所得財產如何繼承?

財產分割 閱讀(2.89W)

離婚所得財產如何繼承?

一、離婚所得財產如何繼承

繼承所得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分爲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繼承方式,繼承所得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可能因繼承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結論。   法定繼承,就是依據法律規定而發生的繼承,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只有以下親屬之間才能發生法定繼承,一是配偶、子女、父母,二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遺囑繼承,是指根據被繼承人所立的遺囑而獲得被繼承人財產的繼承,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38條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一般來說,繼承所得的財產一般爲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該作爲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是遺囑確定了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只能作爲夫或妻的個人財產

二、離婚時繼承財產怎樣處理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可能會透過繼承的方式獲得財產,那麼繼承所得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繼承財產怎樣處理呢?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根據這兩條規定,繼承所得的財產一般爲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該作爲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是遺囑確定了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只能作爲夫或妻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就不能分得。具體而言,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一方繼承所得的財產都應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均可要求分割,在遺囑繼承的情況下,如果立遺囑人在遺囑中明確了財產歸誰繼承,那麼繼承財產就歸誰所有,爲其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繼承所得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繼承財產怎樣處理,這是一個比較複雜而專業的問題,既涉及繼承法的相關規定,也涉及到婚姻法的相關法規,在離婚訴訟時還可能涉及到與其它共同繼承人的糾紛,要妥善處理好這些問題,使自己在分割財產時不易吃虧,筆者建議大家最好尋求專業人士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繼承問題也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內容,關於繼承,就是被繼承人死了之後,繼承就生效了,關於夫妻共同的財產分割了之後,也適用繼承的規定,可以由其父母,子女,兄妹等等繼承其應有的財產,但是存在一定的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