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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纔算網絡詐騙罪成立?

網絡詐騙糾紛 閱讀(2.11W)

網上交易,網絡購物,網上支付幾乎已經是我們每個人生活的主旋律,可以說網絡已經涵蓋了我們衣食住行各個方面,就因爲網絡的普遍性,也給了騙子可趁之機,足不出戶就可以網上行騙,那麼網上詐騙怎麼纔算網絡詐騙罪成立呢,我們來看一下法律規定。

怎麼纔算網絡詐騙罪成立?

怎麼纔算網絡詐騙罪成立?

1、什麼是網絡詐騙罪?

網絡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利用互聯網採用虛擬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

2、網絡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2000元,達到詐騙罪標準。

數額較小,沒有達到2000元,尚不構成詐騙罪,但是違反社會治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5~15日拘留,可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但如果詐騙行爲累計數額超過2000元,就可以追究詐騙罪的刑事責任了。

3、網絡詐騙犯罪的構成特徵

現實社會的種種複雜關係都能在網絡得到體現,就網絡詐騙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體而言,自然是爲刑法所保護的而爲網絡詐騙犯罪行爲人所侵犯的一切社會關係。

但是應當看到互聯網是靠電腦的連接關係而形成的一個虛擬空間,它實際並不存在。就互聯網來說,這種聯接關係是靠兩個支柱來維繫的,一個是技術上的TCP/IP。

另一個是用戶方面資源共享原則。正是這兩個支柱,才使得國界,洲界全都煙消雲散,才使得虛擬空間得以形成。

這裏的網絡詐騙犯罪侵犯的是複雜的客體,網絡詐騙犯罪所侵犯的同類客體應是網絡上資訊交流於共享得以正常進行的公共秩序。

而其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應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應當指出,利用互聯網進行的騙情騙色不屬於本罪。

4、證據的收集和審查判斷

(1)辦理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確因被害人人數衆多等客觀條件的限制,無法逐一收集被害人陳述的,可以結合已收集的被害人陳述,以及經查證屬實的銀行帳戶交易記錄、第三方支付結算帳戶交易記錄、通話記錄、電子數據等證據,綜合認定被害人人數及詐騙資金數額等犯罪事實。

(2)公安機關採取技術偵查措施收集的案件證明材料,作爲證據使用的,應當隨案移送批准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法律文書和所收集的證據材料,並對其來源等作出書面說明。

(3)依照國際條約、刑事司法協助、互助協議或平等互助原則,請求證據材料所在地司法機關收集,或透過國際警務合作機制、國際刑警組織啓動合作取證程序收集的境外證據材料,經查證屬實,可以作爲定案的依據。公安機關應對其來源、提取人、提取時間或者提供人、提供時間以及保管移交的過程等作出說明。

對其他來自境外的證據材料,應當對其來源、提供人、提供時間以及提取人、提取時間進行審查。能夠證明案件事實且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可以作爲證據使用。

怎麼纔算網絡詐騙罪成立”,只要是利用互聯網虛構或隱瞞事實,有目的的騙取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網絡詐騙罪就已經成立。而具體的詐騙數額和詐騙手段則會對網絡詐騙罪的定罪量刑起到關鍵性作用。如果詐騙數額較大,或者多次詐騙,向不定量的多數人進行詐騙一般量刑都會較重。想要了解更多關於詐騙犯罪的問題,可以登入本站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