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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哪些企業要交環保稅?

環境污染民事訴訟 閱讀(1.77W)

一、法律規定哪些企業要交環保稅?

法律規定哪些企業要交環保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爲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

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應稅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

第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不繳納相應污染物的環境保護稅:

(一)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二)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

二、不需要交納環保稅的情況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第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不繳納相應污染物的環境保護稅:

(一)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二)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

排污費屬行政事業性收費,由地方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徵收,徵收環境保護稅,可以依託當前成熟規範的稅收管理體系,克服排污費強制性不足、穩定性差等問題,對排污主體形成持續激勵,引導其改變生產方式和減少污染物排放。

對於環保稅的具體徵收項目和標準,應當嚴格按照當地政府出臺的相關行政規定來進行處理,由於該收費項目是需要由行政機關來進行主導和處理的, 所以涉及到違法的情況下還需要由行政部門來進行合法的判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