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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協議違約怎樣解決

合同違約 閱讀(1.05W)
口頭協議違約怎樣解決
口頭協議也是受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保護的協議,如果一方違約,守約方可以進行起訴解決。
違約責任是指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或者附隨義務而應承擔的民事責任。這裏麪包括完全不履行和履行不符合約定(不完全履行)。
對於違約責任,最好是雙方直接約定違約金額或者違約金的計算方式,這樣一旦出現違約情形,直接按照合同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但仍應當提供相應的違約損失的舉證,因爲司法解釋規定,違約金不得超過實際損失的30%。
如果在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或者僅僅口頭約定卻無相關證據證明,一旦出現違約,違約責任的確認和承擔,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以及民事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守約方應當提供違約的證據,而在口頭協議中則需要其他的佐證來加以證明。
由此可見,口頭協議在舉證中存在較大風險,建議大家在進行重要交易時,儘量簽訂書面協議,避免只有口頭協議的情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