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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合同糾紛的處理

合同糾紛 閱讀(2.31W)

在農村,建立新房可以說是人生中一件極其重要的事。但當發生建房合同糾紛時,您是否知道怎麼處理呢?或許面對這個問題,您也沒有一個確切答案。本站在下文中對這個問題進行了相關介紹,請您往下閱讀。

合作建房合同糾紛的處理

一、合作建房合同糾紛的處理

1、當事人請求分配需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准而未經批准、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擅自變更建設工程規劃的房地產項目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2、利用宅基地合作建房合同被確認無效後,房屋歸宅基地"兩證一書"的申辦人所有;同時,由宅基地"兩證一書"申辦人將投資款及利息返還出資人。

3、超出規劃建築面積的房產,補辦批准手續後合作雙方對該部分房產的分配協商不成的,一方當事人請求按合作合同約定的利潤分配比例分割的,應予支援;對該部分房產增加的投資額的承擔比例,協商不成的,應按約定的投資比例或利潤分配比例承擔。

4、當事人違反規劃開發建設的房屋,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爲違法建築並責令拆除的,合同當事人對損失的承擔比例協商不成的,應按雙方過錯大小、投資比例或利潤分配比例確定。

5、合作建房合同約定僅以投資數額確定利潤分配比例,一方當事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比例出資,請求按合同約定的比例分配利潤的,不予支援,雙方利潤按實際投資比例分配。

二、合作建房(開發)合同的幾種形式及效力認定

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是指當事人訂立的以提供土地使用權、資金作爲共同投資,共享利潤,共擔風險合作開發房地產爲基本內容的協議。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要求合同一方當事人具備房地產開發經營資質,如雙方均不具備房地產開發經營資質的,應當認定合同無效。但起訴前一方當事人已取得房地產開發經營資質或者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應認定合同有效。

對於合作建房合同糾紛的情況主要是以上內容,建房是一件大事,如果發生了建房合同糾紛是很麻煩的,所以您在與別人簽訂建房合同時還需多瞭解,慎重考慮。律師小編建議您最好在簽訂合同之前向專業的律師進行諮詢,保證你在請簽訂合同時,對於權力義務有充分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