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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合同糾紛被告處理流程

合同糾紛 閱讀(2.37W)
關於合同糾紛被告處理流程

一、關於合同糾紛被告處理流程

合同糾紛被別人起訴的,應當積極應訴,並準備有關證據,向法院舉證處理,但如果自己在合同糾紛中存在違約的責任的,那麼就是需要由法院來進行判決處理的,具體情況可以根據實際來進行認定。

合同糾紛被起訴的,當事人可以委託律師代理訴訟,或者自己寫答辯狀進行應訴,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爲訴訟代理人。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當發生糾紛的時候,是可以進行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問題,而如果是作爲被告出現的情況下,那麼這個時候要積極尋找證據,然後向法院遞交應訴狀,或者是可以聘請律師來爲自己代理訴訟。只有積極的應訴,才能取得好的結果。

二、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爲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覈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七)開庭審理,法官在事實清楚,公證審判的基礎上對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作出判決。在法定的時間內,當事人沒有進行上訴的,判決書生效。

三、發生合同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最快?

解決合同糾紛最快的部門。解決合同糾紛最快的部門,應該是第三方調解機構,透過調解,可以立即生效執行。若合同內容有專門管轄部門的,也可以透過找專門管轄的部門投訴處理。透過訴訟方式解決合同糾紛的,需要經過辦案期限的等待,在解決合同糾紛的辦法中,並不是最快的解決方式。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爲,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

(1)和解。和解是指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再行協商,在尊重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達成一致,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

(2)調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透過運用說服教育等方法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二是行政調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居中對合同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調解。由於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可以採用其他方式來解決爭議。

(3)仲裁。仲裁是指發生合同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進行裁決並解決糾紛的方式。仲裁具有“準司法”性質,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4)訴訟。訴訟是指合同糾紛發生後,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這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最常見方式。

合同糾紛被別人起訴的,應當積極應訴,並準備有關證據,向法院舉證處理,但如果自己在合同糾紛中存在違約的責任的,那麼就是需要由法院來進行判決處理的,具體情況可以根據實際來進行認定。以上就是關於合同糾紛被告處理流程的相關介紹。看完上文內容後,還有其他想要諮詢的問題,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會有專業律師在線爲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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