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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欠款糾紛的預防和處理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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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怎麼預防欠款糾紛

企業欠款糾紛的預防和處理是怎麼樣的?

欠款預防機制應當貫串始終,而不應臨陣磨槍、臨時抱佛腳。

爲預防欠款糾紛,企業可以做到:

1、掌握合同起草權,在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前提下,預置利己條款;

2、爭取擔保,欠款不能清償時,由保證人承擔清償責任,或拍賣、變賣抵押物優先受償;

3、儘量採取先款後貨方式或者先定金後發貨的交易方式,必須採用先貨後款方式的,應當固定和儲存交接手續;

4、有證據證實對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喪失商業信譽時,應當中止履行,要求對方提供擔保;

5、關注債務人財產狀況與變動,爲訴前財產保全和強制執行奠定基礎。

二、企業如何應對欠款糾紛?

追償欠款,令人頭疼心煩、苦不堪言。

在企業發生了欠款糾紛後,爲應對欠款糾紛,企業至少應當做到:

1、梳理現有證據能否證實欠款事實,如不能證實,必須補充調查新證據;

2、透過互抵債務、放棄追究違約責任、接受對方生產要素、有價證券、個人物品等方式促成協商與調解;

3、債務人人去樓空時可能涉嫌合同詐騙,應當及時報案並提出民事賠償要求;

4、透過專業調查公司,瞭解債務人的人員、資金、財產等情況,爲訴訟奠定基礎;

5、向律師尋求對策,其合理化建議有利於欠款清償,必要時可以代理提起訴訟。

三、形成企業債務糾紛的原因:

1、企業本身資金不足

企業自身發展資金不夠,需要對外舉債才能完成某項出資、投資項目,但是所有的經營都是帶有風險的,市場經濟的規則就是,有利潤存在的地方就存在風險,不可能所有的企業都能夠那麼幸運的成爲盈利的寵兒,而一旦投資失敗,項目失敗,這個債務就是不可避免帶給企業的第一個糾紛。

2、遭遇合同詐騙

企業在與他方正常經濟合同來往中,遭遇對方的合同詐騙,導致自己的資金損失。有些合同詐騙犯罪分子,利用收取企業預付款、定金、訂金、保證金等形式,誘使企業簽下一個前景可觀的合同,合同簽訂以後,這些犯罪分子捲款潛逃,雖然說企業最後可以報案透過刑事立案途徑追究該行爲人的刑事責任以及要求退還款項、賠償損失,但是現實中存在很多人去樓空的現象,如果是捲款潛逃一去不復返的人物,這個民事上的債權,就變成一個數據,企業的這個債權就變成了企業發展史上的一個難以實現的權利。

3、合同簽訂不明確

合同雙方因爲貨物數量、質量、規格、履行方式等發生糾紛,導致一方明確表示不願意付款的行爲,這時的債權債務雖然真實的存在,但是需要透過訴訟或者仲裁程序才能實現,這個實現債權的時間是漫長的,實現的成本和代價是昂貴的,而且最後的結果能不能勝訴都不一定,因此,這種因爲合同簽訂不謹慎、合同履行不規範,給企業造成的債權債務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