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權轉讓不是必須評估,不涉及國有或集體的有限公司的股東股權轉讓時並不需要審計或評估,沒有法律法規規定民營企業之間股權轉讓一定需要經過評估手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五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股權和其他投資性權利。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