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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併的條件以及合併的方式

公司變更 閱讀(3.35W)

企業發展的過程中可能會與其他企業合併,關於企業合併的問題,如企業合併的條件是怎麼樣的?企業合併的時候需要注意些什麼?企業的合併條件是否非常的嚴格?需要股東大會的決議全部透過嗎?現在本站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爲您分析企業合併的條件問題。

企業合併的條件以及合併的方式

企業合併條件:

公司合併或者分立,應當由公司的股東會作出決議。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或者分立,必須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形式。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爲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爲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不清償債務或者不提供相應的擔保的,公司不得合併。

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合併的方式:

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形式。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爲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二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爲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不清償債務或者不提供相應的擔保的,公司不得合併。

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於企業合併的條件和合並的方式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當然關於企業合併方面的問題,如企業合併的形式有哪些?企業合併的利弊是什麼?企業合併的程序是怎麼樣的?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關於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具體聯繫我們本站,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爲您進行專業的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