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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分立程序

改制重組 閱讀(2.28W)

在我國,隨着經濟的快速發展,市場經濟越來越繁榮,大大小小的、各種各樣的公司也越來越多。在一個公司的發展過程中,有些公司經過重組分立不斷擴大或者縮小。我們都知道,公司的分立是公司發展的一種形式,但是,有許多的公司法人並不知道公司分立的程序有哪些步驟,因爲在公司分立的過程中,往往會有許多的麻煩和問題,拖延了公司的發展。那麼,到底公司分立的程序有哪些,下面我們就對這個問題進行一個簡單的說明和分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限責任公司分立程序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在我國,統籌情況下的公司分立主要有兩種形式,即派生分離的形式和新設分立的形式。我們說,一個公司的發展壯大過程中,公司是需要分立來擴展業務和擴大範圍的。對於一個公司的分立,主要就是一個公司開全體股東大會,並對公司分立的有關事項予以協商討論並且作出決議,同時根據我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在作出分立決定後,有義務通知公司的相關債權人,在處理完公司所有的債權後,就可以向公司分立的登記機關提交具體有關分立的所有登記和證明材料,申請對公司進行相關的變更登記。

下面我們就來具體看一下公司分立的程序有哪些。

第一是對於派生分立的這種公司分立而言。所謂的派生分立,主要就是指一個公司想要進行分立的話,就需要將公司的一部分資產分出去,在本公司外再另外設立一個或很多個新的子公司,而原有的本公司仍然存在。那麼這個另外設立的新公司就應該根據我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辦理公司的開業登記,而存原來的主體公司也需要辦理一個公司的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種是對於新設分立的這種形式的公司分立而言。所謂的新設分立,主要就是指一個想要進行公司分立的公司,將自己的全部資產進行評估,並且分別劃分給二個,或着是二個以上的新設立的公司,而原有的公司在分出財產之後進行解散,這樣原有的公司就不存在了。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原先的公司需要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去有關部門辦理公司的註銷登記手續,而對於新設立的公司而言,也需要同時辦理公司的開業登記手續。

那麼,在辦理公司分立的相關程序的時候,我們需要向有關登記的部門提交什麼手續呢?根據我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在辦理公司分立手續的時候,公司需要提供的手續主要有以下幾個:

第一個就是該公司董事長所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以及他簽署的新設立的公司的開業登記材料和證明。

第二個就是對於公司的分立,需要公司的各位董事和主要負責人簽訂有關於公司分立的分立協議,此外就是需要原公司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原件,以及複印件了,還有其他的等等相關材料。

綜上所述,就是有關於公司分立所需要經過的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手續,在辦理的過程中,我們需要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按步驟進行辦理,同時準備齊全相關的手續和材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