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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死亡無能力賠償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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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死亡無能力賠償怎麼辦
無能力撫養孩子怎麼辦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透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子女的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