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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名譽權是報警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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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名譽權是報警還是
侵害名譽權是否可以報警

侵犯名譽權可以報警,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公民的名譽權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

根據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行爲人用以下的方式來侵犯公民權利的,情節較輕的會被拘留五日以下,或者會被罰款五百元以下;對於情節較爲嚴重的,會被拘留五日到十日,還可能被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具體情形有:

1、行爲人用寫恐嚇信或者是用其他的一些方法來威脅他人的人身安全的;

2、以公開的方式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來誹謗他人的;

3、用捏造的事實來誣陷他人,目的是爲了讓他人受到治安處罰或是刑事處罰;

4、以威脅、侮辱或是打擊報復證人的;

5、以發送恐嚇、侮辱或淫穢資訊等,次數較多,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行爲人有偷窺、偷拍、竊聽或是散佈他人的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