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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案件管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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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案件管轄原則
輕傷案件派出所不給處理
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輕傷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