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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30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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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30年後
農村土地承包30年後到期之前村委還可以收回嗎?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五種情況村委會可以收回承包地:
  一、村民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村委會可以收回承包地。
  二、承包方舉家遷入設區的市並轉爲非農業戶口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三、當承包戶中發生“絕戶”的情況,村委會可以收地。
  四、已婚婦女在婚入地居住並再次取得承包地的,婚出地村委會有權收回其已分承包地。
  五、承包方自願交回承包地的,村委會有權收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