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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2年免徵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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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2年免徵營業稅
擔保企業怎樣申請免徵營業稅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徵營業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一、信用擔保機構免稅基本條件  (一)經政府授權部門(中小企業政府管理部門)同意,依法登記註冊爲企業法人,且主要從事爲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服務的機構。  (二)不以營利爲主要目的,擔保業務收費標準報經所在地人民政府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物價部門批准。  (三)具備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爲中小企業提供擔保的能力,經營業績突出,對受保項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評估、事中監控、事後追償與處置機制;註冊資金超過2000萬元。  (四)對中小企業累計貸款擔保金額佔其累計擔保業務總額的80%,對單個受保企業提供的擔保餘額不超過擔保機構自身實收資本總額的10%,並且其單筆擔保責任金額最高不超過4000萬元人民幣。  (五)擔保資金與擔保貸款放大比例不低於3倍,並且其代償額佔擔保資金比例不超過5%。  (六)接受所在地政府中小企業管理部門的監管,按照要求向所在地政府中小企業管理部門報送擔保業務情況和財務會計報表。  享受三年營業稅減免政策期限已滿的擔保機構,仍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繼續申請減免稅。  二、免稅程序  由擔保機構自願申請,經省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和省級地方稅務部門審覈、推薦後,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稅務總局審覈批准並下發免稅名單,名單內的擔保機構應持有關檔案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免稅手續,各地稅務機關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名單審覈批准並辦理免稅手續後,擔保機構可以享受營業稅免稅政策。  三、免稅期限  營業稅免稅期限爲三年,免稅時間自擔保機構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手續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