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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拆遷補償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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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拆遷補償發放到位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爲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爲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爲。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爲,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爲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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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發放時間有多久

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被拆遷戶,一次性發放臨時安置補助費所計算的時間,由1.5個月增至6個月,並且對50平方米以下的被拆遷住房面積均按50平方米來計算;
對一次性發放的停產停業經濟損失補助費所計算的時間,由1.5個月增至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