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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撫養案件能否全權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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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撫養案件能否全權代理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子女撫養案件能否全權代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子女撫養案件能否全權代理
能,但需要有授權委託書,且需要寫“全權代理”和具體授權的事項。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權委託書,應當在開庭審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權委託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者提起上訴。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雙方當事人同時到庭並徑行開庭審理的,可以當場口頭委託訴訟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