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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解協議離婚了再婚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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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解協議離婚了再婚怎麼辦
協議離婚與法院調解離婚有什麼不同

一、民政局協議離婚優點是比較方便,只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即可隨時領取。而在法院達成調解協議則程序較繁瑣,需先立案後開庭再判決,上海地區大部分法院已經把此類案件列爲速裁庭,一週即可處理結案。如適用簡易程序案件,辦理所需時間一般是十五天至三十天,時間相對較長。


二、民政局協議離婚經濟成本低,上海地區只需百元左右,而法院調解離婚,無分割的,五十元;涉及的,需按照財產標的收費。因此,如果夫妻共同財產有價值幾十萬元的房產,所繳的訴訟費也需幾千元,相對成本較高。


三、從協議的履行方面來看,民政局協議離婚所備案的雖然有效,但是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當一方不履行協議內容時,另一方必須向法院另行起訴解決,而協議書中所約定的內容,並不是百分之百得到法律的支援。一旦產生糾紛,仍需法院判決,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