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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在哪裏起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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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在哪裏起訴有效
離婚訴訟在哪裏起訴有效

離婚訴訟應當在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夫妻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去對方當事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當去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選擇其他地方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

1、對方當事人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雙方都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可以去對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就直接去對方現在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