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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標法規定侵權商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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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標法規定侵權商品怎麼處理
商標法規定侵權商品怎麼處理
商標侵權行爲是指違反法律的規定,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未經商標權人的同意擅自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爲。

商標侵權要承擔的民事責任有:

(1)停止侵害;

(2)賠償損失;

需注意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3)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4)賠禮道歉。

商標侵權的行政責任有:

(1)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爲;

(2)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僞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3)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處以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的罰款;

非法經營額無法計算的,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商標侵權情節嚴重,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