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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認定後如何進行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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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認定後如何進行復核
交通事故認定後如何進行復核
交通事故認定後按照以下程序複覈:
1、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
2、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在規定期限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對責任認定進行審查;
4、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複覈結論。
【闢謠】
不服交通事故認定可以行政複議
真相:不可以
解析:
對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對於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給予了明確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爲不是具體行政行爲,所以不能提起行政訴訟或行政複議。
【提醒】
交通事故認定書多久能出來?
1、交通事故認定書一般10天內能出來。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4、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