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變更法人所需資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3、主管部門(出資人)根據企業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企業法人申請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可以透過下載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變更營業期限、股東名稱所需要材料:
2、填寫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股東會決議或決定。
綜上所述,轉別人的店營業執照是不可以不更改的。在我國法律中,營業執照是給與經營者從事合法經營的資格,如果沒有該證件從事經營活動是違法的。營業照是嚴禁轉讓的,如果你轉了別人的店那麼你應該重新去工商部門進行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