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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還定金後賠償2倍

法律 閱讀(2.14W)
退還定金後賠償2倍
關於店面轉租訂金10倍賠償問題
合同法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爲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根據筆者的理解,該司法解釋規定僅是判斷違約金過高的一般原則,該判斷標準是以存在“造成損失”爲前提的,如果不存在造成損失的情況,對於違約金是否過高又如何判斷?顯然這一規定並不能儘量全面解決如何判斷違約金是否過高的問題。筆者認爲,判斷違約金是否過高最基本的原則是,站在普通善良人角度去理解與判斷,如果普通善良人的感覺是違約金明顯不公平、不合理和無法接受,就應當屬於“違約金過高”的情形。另外,我們應當區分各種不同情況,分別對判斷違約金過高的標準作出規定,但這種規定一定要具有原則性、靈活性和可操作性,以解決實踐當中紛繁複雜的具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