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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失蹤了多長時間可以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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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失蹤了多長時間可以報案
人失蹤了多長時間可以報案
失蹤人口的報案一般情況下都是24小時作爲時間限制的,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人身安全會危險,或者說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的,可以立即報案。那麼你隨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
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爲,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條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犯罪嫌疑人或者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不論案件是否屬於自己管轄,都應當首先採取緊急措施。經審查,屬於自己管轄的,依法立案偵查;不屬於自己管轄的,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條人民檢察院要加強對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的立案監督,確保有案必立、有案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