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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賠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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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賠償流程
工傷事故賠償程序
工傷事故賠償程序根據我國勞動法律、法規和相關司法解釋,我國工傷事故賠償案件實行勞動仲裁前置的“一裁二審”的處理體制。一、工傷認定:1、30日內或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60日內作出認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二、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1、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複議辦法》……(八)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2、60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行政複議法》三、對複議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訴訟:1、15日內提起行政訴訟:《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複議辦法》……(八)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2、3個月內審結:《行政訴訟法》一審。3、15日內上訴:《訴行政訴訟法》二審終審制。4、2個月內審結:《訴行政訴訟法》二審終審制。四、傷殘等級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30日內提出申請,60日內作出鑑定結論:《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五、對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申請複查:1、15日內提出申請複查:《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五十七條職工對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傷殘等級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申請複查;對複查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複查鑑定最終結論由省級勞動鑑定機構作出,複查鑑定程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鑑定委員會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爲最終結論。《四川省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工作規程》(川勞鑑委[2004]5號)第十五條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初次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的書面申請……2、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四川省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程序暫行規定》(川勞鑑委〔2007〕3號)第四條鑑定委應當自同意受理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