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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開車門時發生交通事故誰來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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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開車門時發生交通事故誰來承擔責任
乘客開車門時發生交通事故誰來承擔責任
乘客開門發生交通事故,如果是在車輛違規停車的情況下開車門引發事故的,或是在車輛還沒有停穩就開車門引發事故的,司機和開車門的人應負全部責任。
營運車輛停車下客前和過程中,駕駛人都有確保安全和提醒的義務。如果未履行義務,駕駛人需要承擔主要責任。同時開車門乘客也有一定的觀察周邊環境的義務。如果因開車門不慎傷人,乘客也需承擔一定責任。
若有不顧駕駛人勸阻強行開門發生意外的,乘客承擔主要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