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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一下外資股權併購需提交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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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一下外資股權併購需提交什麼材料
瞭解一下外資股權併購需提交什麼材料
外資股權併購需提交的材料有:
1、股東會議同意併購的決議檔案;
2、併購的書面協議
3、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申請書和轉報文;
4、外資公司的財物審計報告、營業執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材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