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爲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強制執行申請期限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1、當事人均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必須在法律文書生效後六個月內申請執行;
2、當事人均爲公民或其中一方爲公民的,必須在法律文書生效後一年內申請執行;
3、在執行中當事人間經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後被執行一方不按和解協議履行,申請一方向法院申請恢復原法律文書執行的,申請執行期限自和解協議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起連續計算;
4、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申請人是公民的,申請期限爲一年,申請人是行政機關、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期限爲180日;
5、行政決定的申請期限爲18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