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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註冊的商標應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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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註冊的商標應具備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用戶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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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商標註冊應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1、商標註冊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

商標註冊的我國申請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我國申請商標註冊時,商標局將按照其所屬國與我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書,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

2、申請註冊的商標應具備的條件:

(1)申請註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構成要素。

(2)申請註冊的商標應具備顯著性。

(3)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標誌。

(4)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已經註冊或者初步審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5)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被撤銷或者註銷未滿一年的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