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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故意與過於自信的過失如何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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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故意與過於自信的過失如何區分?
間接故意與過於自信的過失如何區分?
過於自信過失與間接故意有相似之處,二者都認識到危害結果有發生的可能性,都不希望危害結果發生。但兩者仍有本質上的區別:間接故意所反映的是對合法權益的積極蔑視態度,過於自信過失所反映的是對合法權益的消極不保護態度。它們的區別具體體現在:
(1)間接故意是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結果的發生符合行爲人的意志;而過於自信的過失是希望危害結果不發生,結果的發生違背了行爲人的意志。
(2)間接故意的行爲人主觀上根本不考慮是否可以避免危害結果的發生,客觀上也沒有采取避免結果的措施;過於自信的過失的行爲人之所以實施其行爲,是因爲考慮到可以避免結果的發生。
(3)從認識要素看,間接故意的行爲人認識到結果發生的可能性較大。當然此點並不具有實際的區分意義。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我們國家對於與不同的犯罪行爲都是有不同的構成要件的規定的,這樣的話是可以確定一下具體的犯罪罪名,但是有一些犯罪行爲可能相對來說是容易讓人混淆的,比如說有故意殺人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但是從主觀和從量刑幅度上來說的話,兩者存在顯著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