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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離婚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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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離婚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申請離婚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申請離婚沒有條件限制。夫妻雙方可以協商到婚姻登記機關直接辦理離婚手續,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婚姻關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