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死亡撫卹金髮放標準
(一)死亡撫卹金一次性發放標準
1、年齡在50週歲(含50週歲)以下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卹金計算180個月;
2、年齡在50週歲以上至70週歲(含70週歲)之間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卹金計算120個月;
3、年齡在70週歲以上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卹金計算60個月。
(二)非因公死亡撫卹金髮放標準
1、喪葬補助費: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個月,低於600元的按600元發給;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5個月,低於1000元的按1000元發給。
2、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標準: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低於2000元按2000元發給;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20個月,低於4000元按4000元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