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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結婚女方強制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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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結婚女方強制生孩子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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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前生孩子罰款嗎

未婚先孕辦理結婚登記不會罰款,但如果孩子生出來後六個月內仍沒有辦理準生證的,要被計生部門罰款才能上戶,儘快去辦理結婚登記以及準生證明,然後依法生育小孩。根據法律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因此,如果不到法定結婚年齡,則無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如果沒有結婚先懷孕的,只要在生育小孩前辦理結婚登記,並向計生部門辦理生育登記,計生部門不對其徵收社會撫養費,也不會罰款。所以要是在結婚的時候只是懷了小孩,但還沒有生下來,就不算違反法律,也不會被罰款。

如果沒有登記結婚而先生小孩是違法行爲,要繳交社會撫養費,繳交標準按其生育小孩的時間戶口性質等情況來計算。沒有結婚就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屬城鎮居民的,對雙方分別按你所在市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爲基數,屬農業居民的,對雙方分別按其戶口所在鎮(區)的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額爲基數,一次性徵收2倍的社會撫養費。一般基本上都能處罰上萬元。具體的在所在市的計劃生育局都有計算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