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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能否存在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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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能否存在前置程序
商標侵權能否存在前置程序
商標侵權不存在前置程序。商標侵權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解決方式,不存在任何的前置程序。
【相關延伸】
問:哪些行爲可以認定爲商標侵權?
答: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爲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爲的;
7、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