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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法人變更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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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法人變更工商
學校法人變更工商,需要提交材料嗎?需要什麼樣的材料?
學校法人變更工商需要提交的書面材料—— 1.名稱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企業加蓋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企業變更名稱,應當向其企業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名稱超出其企業登記機關管轄權限的,由其企業登記機關向有該名稱登記權的企業登記機關申報。 注: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企業法人申請名稱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 原件;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企業加蓋公章。 2.住所(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企業加蓋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 (3)變更後住所(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複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複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複印件;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複印件,還應當提交售房方出具的場地是否交付使用的證明;出租方爲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租賃部隊空餘房地產的,提交2006年版《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複印件和2006年版的《軍隊房地產租賃合同》原件。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住所(經營場所)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注: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企業法人申請住所(經營場所)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企業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企業加蓋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 (3)《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本人簽字,企業加蓋公章); (4)主管部門(出資人)根據企業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 任職證明應依照企業章程的規定明確任命職務;章程規定職務空缺、以副職代理法定代表人的,應在其任職證明中明確“章程規定職務空缺,由副職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注: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企業法人申請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企業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