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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證三個月離婚彩禮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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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證三個月離婚彩禮退多少
領證三個月離婚彩禮退多少
1、結婚三個月離婚彩禮退回數額以男方給付的數額爲限制,由雙方協商決定。彩禮的給付爲完全自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於一般贈與行爲,不予退還,但是滿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情形之一的,可以退還。
2、關於彩禮分割與返還問題的法律規定彩禮給付是基於當地的風俗習慣,這與無條件的贈與不同,其實質是附條件的贈與行爲。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