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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分居2年法院能直接判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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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分居2年法院能直接判離婚嗎
對於分居2年法院能直接判離婚
分居兩年,法院並不必然會直接判離婚。根據法律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法院經調解無效的可以判決離婚。也就是說如果分居已經滿兩年時間,再加上有證據證明夫妻雙方感情已經破裂並沒有再和好的可能性,那麼法院就會判決雙方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