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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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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方式
人身損害賠償方式
人身損害的物質損害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有一次性給付、繼續給付和定期金給付三種方式。
一、一次性給付方式:原則上應當一次性給付。
1、判決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
2、判決分期付款方式:需賠償權利人同意,應當加上法定利息
二、繼續給付方式:對於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的,賠償權利人(不受訴訟次數的限制)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製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5-10年。
三、定期金給付方式:按照賠償權利人的實際生存年限給付,不受有關賠償期限的限制。
1、適用的賠償項目:只能適用於
(1)殘疾賠償金、
(2)被扶養人生活費、
(3)殘疾輔助器具費三項;不適用於
(1)一審辯論終結前已經發生的費用、
(2)死亡賠償金、
(3)精神損害撫慰金。
2、以賠償義務人提出請求並提供擔保爲條件;不以賠償權利人同意爲條件。
3、定期金執行期間有關統計數據發生變化的,給付金額應當適時進行相應調整。